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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关于在全局实行《廉政学习卡制度》的通知  
发布时间 2012-07-22

关于在全局实行《廉政学习卡制度》的通知

局属各单位、机关各科室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市纪委全会精神,经局党组研究决定,在全局党员干部中,开展以理想信念、党风党纪、从政道德、廉洁自律为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,局属各单位、机关各科室要安排专门时间集中学习,学习时间、内容自己决定,为使学习教育常态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、增强学习的实际效果,特实行廉政学习计分卡制度。每名党员干部一年来学习情况记入卡内,参加学习一次记10分,全年完成80学分以上为合格,年终将学习卡集中报送局监察室,作为局评先树优、提拔重用的依据之一。

 

附:2012年度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学习卡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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