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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房权证的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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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众:房产登记申请须符合哪些条件,房屋登记机构才能给予确权发证?

  答复国家住建部于2008年7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《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: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,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,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:
  (一)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;
  (二)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,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;
  (三)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;
  (四)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;
  登记申请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,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
予登记,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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