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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 
发布时间 2015-10-20

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


    1、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,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;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。
    2、房屋内的夹层、插层、技术层及其梯间、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.2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。
    3、穿过房屋的通道、房屋内的门厅、大厅,不论其层高,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。
    4、楼梯间、电梯(观光梯)井、提物井、垃圾道、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。
   5、房屋天面上,属永久性建筑,层高在2.2m以上的楼梯间、水箱间、电梯机房及斜面
   6、挑楼、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。
挑楼是楼房向外悬挑出底层的封闭楼层房屋,层高不低于2.2m,按楼房处理。
   7、属于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,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。
   8、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,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,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。
   9、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,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。
   10、地下室、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,层高在2.2m以上的,按其外墙(不包括采光井、防潮层及保护墙)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。
   11、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、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。
   12、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,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。
这里所指的玻璃幕墙,是指这一部分的房屋没有砖石等结构的外墙体,而是以玻璃幕墙直接作为房屋的外墙体。
   14、依坡地建筑的房屋,利用吊脚架作空层,有围护结构的,按其高度在2.2m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。
   15、有伸缩缝的房屋,若其与室内相同的,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。
   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有:
    1、与房屋相连,有上盖无柱的走廊、檐廊,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。
    2、未封闭阳台、挑廊,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。
    3、独立柱、单排柱的门廊、车棚、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,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。
    4、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。
    5、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,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。

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:
1、 层高小于2.2m以下的夹层、插层、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.2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。
  2、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、配件、装饰柱、装饰性的玻璃幕墙、垛、勒脚、台阶、无柱雨蓬等。
  3、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。
  4、房屋的天面、挑台、天面上的花园、泳池。
  5、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,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的箱、罐的平台。
  6、骑楼、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。
  7、利用引桥、高架桥、高架路、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。
  8、活动房屋,临时房屋,简易房屋。
  9、独立烟囱、亭、塔、罐、池、地下人防干、支线。
  10、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、沉降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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