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展物业专项整治 建设江北“幸福家园”
为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,集中解决物业服务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,县房产局立足部门职能,突出物业监管作用,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年活动,以“阳光房产、幸福家园”为目标,全力打造和谐、文明、整洁的住宅小区,为建设生态宜居“江北最美乡村”贡献力量。 近日,县房产局召集30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、物业公司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部署。会上,传达了市局物业管理会议精神,学习了《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下发了《住建局、房产局关于印发<全县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和《全县住宅小区考核办法》。 这次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年活动共分安排部署、组织实施、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,从5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,共涉及20项物业服务企业方面内容和10项房地产开发公司方面内容,重点围绕物业服务质量标准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、物业管理招投标、物业服务承接查验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整治工作,推动全县物业服务上水平、上台阶。 下一步各物业服务企业、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自纠,对存在问题积极进行整改。房产部门将立足物业监管职责,勤督促、严考核,联合住建局根据整治内容,对物业服务企业、开发企业进行集中全面检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及时责令整改并按规定进行处理。 通过开展此次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年活动,努力实现“两个增强,三个规范、四个提升”目标。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、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的目标,为建设宜居蒙阴、和谐蒙阴做出新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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